2006年6月1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采砂毁农地 判了两砂农
郑锋

  日前,由衢州市衢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廖某、张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而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。
  2002年,衢江区云溪乡候堂村决定将村里的72亩农用地承包给廖某、张某采砂。次年10月,廖某、张某在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,擅自开工采砂。衢江国土资源分局前往制止并作出处罚决定和告知,但廖某、张某对告知视而不见,继续开工采砂。后经有关部门实地勘察,廖某、张某共毁坏农用地达23.71亩。